点击数:683 更新时间:2018-01-23

县食药监局开展药品零售企业基础数据采集工作

        本报讯 为确保药品日常监管基础数据的完整与准确,县食药监局响应省局《关于开展药品经营领域基础数据采集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药店基础数据采集工作。
        本次药店基础数据采集主要包括证照和区划面积两类信息。证照信息的采集需通过移动执法终端拍摄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药品GSP认证证书、营业执照等共6张照片,并做到图像完整、文字清晰。区划面积具体采集的信息则包括各药店住所的行政区划、经营场所地理坐标以及仓库面积。
        整个数据采集过程需要执法人员在移动执法终端上安装最新版“济南食药监管”APP,到药品零售企业现场定位地理坐标、标记营业状态、拍摄采集证照照片,并逐一核对企业数据与企业所持药品经营许可证内容是否相符,尤其需仔细核对经营范围、发证日期、有效期等内容,最后确认数据无误后上传到市局,由市局专业人员统一进行修改校核。(孙荣桐  石统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