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局开展疫苗使用质量安全专项检查
本报讯 为做好全县疫苗质量监管工作,按照济南市食药监局《关于开展疫苗使用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县局结合全县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对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中医院、县人民医院3家单位的疫苗使用质量安全展开了专项检查。
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要求,执法人员检查的内容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预防接种单位在购进、接收疫苗时是否正确索取加盖企业印章的生物制品检验合格证明或审核批准证明复印件;疫苗储存、运输全过程中是否按照要求定时监测、记录温度;对包装无法识别、超过有效期、脱离冷链和来源不明的疫苗,是否按规定做好登记、报告、处置、销毁等工作。暂未发现有违法违规使用疫苗的现象。
今后,县食药监局将进一步合理调配监管资源,积极与卫生计生部门联系,完善疫苗监管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全县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的专项检查。同时将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加强疫苗质量监管宣传,强化舆情监测,积极回应社会和公众关切。 (马 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