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681 更新时间:2018-02-24

县人社局积极发挥业务职能作用——

“四条路子”社保扶贫惠民生

        本报讯 去年以来,县人社局积极开展扶贫帮困工作,用足用活政策,扎实走好就业、医保、养老和维权四条路子,使贫困户受到普惠,把改善民生落到了实处。
        促进困难群体就业。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扶贫,提升贫困群众就业创业能力。争取资金投入,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在贫困人口富余劳动力中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为贫困家庭有培训需求的劳动者提供技能培训补贴,提高其外出务工的技能,帮促扶贫对象自我发展,以增加其家庭收入。同时,加强对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通过开展一系列专项活动,重点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对有创业愿望并符合政策规定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对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推荐就业岗位,帮助其实现就业。对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或适当的岗位补贴。2017年,该局举办专场扶贫招聘会5次,提供就业岗位8000余个;为吴寨村建立“就业扶贫车间”,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对象21人;阳光大姐、安培技校等培训贫困对象217人;为3名建档立卡贫困个体工商户发放了双倍一次性创业补贴1.8万元,2户贫困户享受扶贫贴息贷款6万元。一年来,全县实现城镇就业4600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43.8%。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6%以内。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9168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07%。完成职业培训3760人,其中完成转移就业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1323人、创业培训1107人,分别完成年度任务的106%、177%、124%。创业担保贷款新审批493人,发放贷款4930万元,位居全市各县区第二。通过落实创业培训、创业贷款等扶持政策,实现成功创业1200人,带动就业2430余人。通过职业介绍实现就业7420余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13%。
        兑现医疗救助防止因病致贫。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县人社局及时完善大病保障制度,提高医保报销和二次报销救助标准,并积极进行兑现,尽快让群众享受到医疗救助政策,减轻经济负担;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结算系统与其他相关部门待遇补助对接,确保大病保险从2015年1月起实现与基本医疗保险“一站式”即时结算,使广大群众及时享受到大病保险待遇,为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提供了切实保障。
        实施困难群体应保尽保。县人社局大力开展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宣传,消除不缴费到龄就能享受养老待遇的误区,努力做到贫困家庭适龄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参保率达100%,城乡社会保障标准差距逐步缩小。利用全民参保登记的契机,将全县建卡贫困人员与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信息库进行比对,澄清未参保困难人员底数,重点对其开展救助,力争使贫困人口实现应保尽保。2017年,全县4739名贫困人口享受每人130元基本养老保险补助,为2.47万名贫困人口代缴了居民医保参保费用,有517名农村贫困人口享受到2016年度居民医保大病保险相关待遇。
        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县人社局加强劳动执法专职队伍建设,充实工作人员,配备执法专用车辆2辆,提升了执法能力;加大“一体执法”工作力度,开展劳动保障书面监察工作,把维护困难职工权益纳入重点监察范围;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非法使用童工”“十五土小企业”“非法中介机构”等违法现象,组织了专项治理集中活动,与司法部门密切协作,帮助困难职工追回拖欠的工资,切实维护了群众权益。2017年春节前夕,仅用7个小时就为外地困难农民工追讨欠薪8.6万元,赢得了社会赞誉。全年共追欠370余万元,其中为特困群众追欠36万元;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和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到期结案率均达到100%。(人社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