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济阳县纪委关于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系列重要讲话、批示精神,深入推进我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严明扶贫工作纪律,对近期查处的2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孙耿街道冯家村党支部书记艾金福、党支部委员李忠泉弄虚作假,套取扶贫资金问题
2014年底,冯家村申请“养羊合作社”项目后,未经招投标程序,经冯家村委商议后交由支部委员李忠泉经营。2015年,李忠泉伪造材料注册成立“济阳县孙耿镇冯家村宏伟养羊专业合作社”,套取扶贫资金40万元。2015年3月,艾金福擅自介绍其同学齐某某施工建设“养羊合作社”的养羊场所。在合作社运营过程中,李忠泉伪造账目,弄虚作假,组织运营与实施方案严重不符,后期管理严重混乱,养羊合作社现有存栏量仅剩53只羊,致使扶贫资金流失,扶贫项目未达到扶贫效果。艾金福、李忠泉还存在违规公款吃喝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其他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艾金福、李忠泉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二、县畜牧兽医局副主任科员曹善国违规为其母亲和岳母办理农村低保问题
2007年,曹善国担任曲堤镇潘家管区书记期间,明知其母亲、岳母不符合办理农村低保的条件,仍为其母亲和岳母办理了农村低保。2011年曹善国安排曲堤镇工作人员将其母亲和岳母退出了农村低保。2007年至2011年,其母亲和岳母领取低保补助共计9600元。曹善国还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曹善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违纪所得予以追缴。
打赢脱贫攻坚战,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是一项极其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在脱贫攻坚过程中认真履职,以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抓好工作落实。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大决策部署,督促各级各部门加强对扶贫资金安排、拨付、使用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及时纠正处理,推动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县纪委监委将对标党的十九大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把监督执纪问责往实里抓、向深处做,对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坚决做到零容忍,把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私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以及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作为查处重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为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作风和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