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薯的前世今生
寒冬又至,想不想来上一个烤红薯暖暖手再暖暖胃?其实,这一司空见惯的食物,原本不是中国土生土长,而是漂洋过海不远万里“移民”过来的。
郭沫若点赞“红薯之父”
豫剧《七品芝麻官》里唱道:“当官不与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实际上,这戏说的是民代嘉靖年间的事,那时即使回家也是卖不成红薯的。
1962年,郭沫若特地去福建省图书馆查阅孤本奇书《金薯传习录》,它是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刻印的书,由福建人陈振龙的五世孙陈世元撰写。郭沫若在书中查到:明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五月,福建商人东振龙从吕宋岛带回了薯藤,中国才有了红薯。于是,郭沫若写了首《满江红》,大赞“红薯之父”陈振龙。
明清两代,“海禁”颇严。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20来岁的陈振龙就弃儒走私,往返于吕宋与福州。陈振龙在吕宋发现了红薯这种生熟都可以吃的天然食物,他意识到如果引入国内,将是一本万利。
但国内“海禁”,红薯对菲律宾来说又是国宝一样的东西,绝不外传也禁止出口。“隆庆开海”后,国内的阻力没了,陈振龙想尽各种办法,试图偷一两个红薯回国,都没能成功。
第一次他把红薯藏在藤箱底层,过海关时被查了出来,没收加批评教育。第二次他把红薯的藤条编人一只藤篮试图拎着篮子蒙混过关,也被查了出来,被罚款还差点坐牢。
直到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五月,陈振龙50岁了,他将红薯藤编入船上的一根绳子中,吊在船舷下,经七昼夜一路漂回福州。
红薯促成人口大国
这时,福建正遭遇大旱灾,巡抚金学曾为此大伤脑筋,陈振龙父子汇报了带回薯藤的经过,请求广泛种植,以解民困,得到金学曾的大力支持。
就这样,菲律宾的国宝红薯,在中国落地生根,很快成了充饥的代粮之物。当时,明政府将这种引自“番邦”的植物,定名为“番薯”;又因为是由福建巡抚金学曾倡议推广,当地人又称之为“金薯”。
红薯即使‘地属沙土”也能成活,更不必说丘陵地红土带了,且它不畏干旱、产量极高,养活了挣扎在天灾人祸中的无数子民。到了清代,红薯由福建传入了京城,一度成为“御膳”食材,摇身一变,改名“白薯”。更有民间传说,白薯被乾隆赐名为“土人参”,还治好了皇帝晚年顽疾“便秘”。
“白薯”传入北京地区,正值“康乾盛世”之际。有专家指出,正是因红薯的广泛传播与大面积栽种,为人口与经济持续增长提供了有力保障。
著名历史学家夏鼐,在1961年就指出:“我国的人口,在西汉末年便已接近六千万,到明代极盛时仍只有六千万有零……但是到乾隆六年,便达一万万四千余万,道光十五年便增至四万万以上。这样的人口激增,虽然与版图的扩大、田地的开辟,及赋税的改变都有关系,但是与明朝晚年输入原产于美洲的番薯,恐关系更大。”
简而言之,没有红薯的贱养代粮之功,中国就绝成不了亿民之众的泱泱大国。如今,红薯被精加工成薯粉、薯糖、薯饼等,早已不再是代粮之物,更多的成为中国人改换口味的休闲食品。 (摘自《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