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646 更新时间:2018-02-14

发生交通事故哪种情况可以“私了”?如何协商?

        刘小姐来电咨询:上周因操作不当和前方车辆发生轻微碰撞,由于损坏轻微,双方查验后,对方提出来赔偿三百块钱私了此事。刘小姐说从来没遇到过此种情况,又忙着上班,想到自己的全部责任,没签任何协议,便同意了对方的要求,在支付了赔偿款后各自离开现场。想咨询一下: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如果想私了该如何操作?
        答:交通事故发生后,一般当事人都会选择报案,等待交警到场处理,这样势必会引起城市道路拥堵的发生。现在一些城市出台了城市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当事双方对责任明确的交通事故可以自行协商解决。《道路交通安全法》已经明确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驾驶人应主动出示驾驶证,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填写《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双方当事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驾驶证号、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等重要信息,共同签名后双方各持一份。然后便可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自行协商赔偿事宜。该协议可以作为交通事故车辆的保险索赔证明。
        当事人如果对事实部分没有异议,但对损害赔偿无法达成一致时,有两条途径解决:(1) 请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2) 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