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662 更新时间:2018-02-11

祥和小年夜 鞭炮零燃放

我县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成效显著

        本报讯  2月8日,为认真贯彻落实《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我县实行一级管控措施,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巡查活动,于小年夜就我县烟花爆竹禁放区域进行巡查,整个小年夜安静祥和,烟花爆竹零燃放,禁放工作收效显著。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纪东明参加活动。

千人巡查
小年夜坚守岗位,确保零燃放

        8日下午4时,一支由千人组成的管控力量在政务中心南侧广场集结,形成济阳街道组、济北街道组及公安民警等方队组成的巡查队伍。各巡查小组依托辖区社区,在我县烟花爆竹禁放区内进行巡查,贯彻落实《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确保实现禁放区内无燃放行为,达到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控制噪声污染的目标。
        在巡查启动仪式上,纪东明要求,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巡查工作,细化分工,明确职责,确保禁放工作落到实处。随后,纪东明带队,对中央华府小区、腾骐骏安小区、汇鑫苑社区、济北街道朱家村和雅居园小区、城里社区,济阳街道金家村、东关村等处进行了督导检查。每到一处,都实地察看各点工作开展情况,并亲切询问当地老人、儿童对于禁放烟花爆竹的认识,问候正在开展巡查的工作人员,正是因为大家的共同努力,才使得这个小年夜更加祥和。

全面管控
公安局200警力重拳出

        自2017年10月份,济南市颁布《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以来,县公安局高度重视,实施“精心组织+细化责任、精密预防+营造氛围、精深联动+查打互动”的“三精+”措施,确保全县禁放区内实现烟花爆竹零燃放。
        济阳县广大群众一直有燃放烟花爆竹的习俗传统,部分村还曾有土制鞭炮的违法现象,群众意识根深蒂固。县公安局从改变群众意识入手,开展专题研究,定方案前部署,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落实县、镇(街道)、社区三级禁放管控网络,严查彻查。为改善市民意识,县公安局启动宣传周,开展社会面宣传教育,全范围营造禁放氛围;开展业主法制教育,增强依法经营、运输、存放烟花爆竹的法制意识,紧绷安全弦;动员群众监督举报,张贴大型通告1千余张,发放禁放标识7千余个,悬挂布幅3百余条,发放《致群众一封信》7万余封,并且全面拉网检查,盯重点反复查,多警种协作查,无死角做好禁放烟花爆竹工作。同时,全县各镇(街道)在每个社区都设立了烟花爆竹置换点,积极宣传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置换市民手中留存的烟花爆竹,最大限度的取得群众的支持。
        本次巡查行动中,县公安局出动警员200余名,参与各街道、网格的禁放行动,全面巡查,全方位落实禁放工作。(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