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344 更新时间:2025-04-23

“府院协同+合并破产” 推动破产案件高效办理


 本报讯 济阳区法院将“制度构建、信息共享、联席会议”作为破产审判工作的总体思路,通过“府院协同+合并破产”的化解方式,推动破产案件高效办理。
 以“专”促破,建章立制。先后出台《关于破产案件竞争选任管理人工作规程(试行)》《关于破产案件简化审理程序的操作规程(试行)》等涉破产审判制度文件,规范破产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审理的案件范围,进一步简化破产案件立案审查流程。对审理过程中发现的涉案企业之间存在人财物高度混同的情况,将案件进行实质性合并审理,保障债权人公平清偿,降低破产管理成本。同时,探索建立破产预警机制,为企业提供危机早期预警信号和专业咨询,提前参与危机化解。近年来,通过“强制出清+快速审理”模式,推动20家“僵尸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并有序退出市场,最短用时仅53天。
 以“执”促破,执破融合。配齐配强专业审判力量,组建成立“1+2+X”模式的“执破融合”案件专业审查团队,破产审判法官提前介入,指导执行法官办理“执转破”案件甄别、移送审查工作;执行法官参加合议庭,实现执行程序和破产程序之间财产调查、查封、扣押、评估、处置等成果的直接运用,形成了“破产案件审判能快尽快、涉案财产处置能偿尽偿、执行转重整能救尽救”的良好局面。近年来,已审查梳理预破产被执行人企业主体15个,“执转破”成功移送率达50%,共优化不良金融资产2.89亿元,安置职工约300人,盘活土地、厂房约120亩。
 以“联”促破,府院联动。主动向区委区政府汇报破产审判工作,联合税务、社保、自然资源、行政审批、人民银行等多个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围绕开立账户、解除保全、资产过户等方面探讨解决问题长效机制,并明确各相关单位在法院破产审判中依据职责给予支持的内容。针对某房地产企业资金链断裂问题,通过“府院协同+合并破产”的化解思路,顺利实现涉案楼盘复工续建,有效保障了购房业主等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                                               (通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