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917 更新时间:2018-02-01

脚踢票箱——拘留十天!

  

       本报讯 为确保村“两委”换届选举期间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和社会秩序,崔寨派出所坚持“严”字当头,打早打小、毫不手软的高压态势,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高度负责的精神,依法打击村“两委”换届中破坏选举秩序的违法行为。
         1月16日16时许,在崔寨街道南郭村选举现场,刘某酒后在现场辱骂、踢投票箱等行为破坏选举秩序。崔寨派出所本着讲政治、顾大局、重法制的原则,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1月30日,报请县局批准,依法对破坏选举秩序的违法行为人刘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三百元的处罚。
         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是我县人民政治生活中的大事,崔寨派出所坚决贯彻县委、县政府部署,为换届选举保驾护航。此案的依法、快速处理,进一步肃清了辖区换届秩序及选举环境,赢得辖区群众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