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715 更新时间:2018-01-23

“财色兼收”还是“财色兼丢”

县公安局破获“12.1”电信网络诈骗案

        近日,县公安局破获一起利用电信网络伪造虚假身份进行诈骗案件。犯罪嫌疑人陈某于1月8日在黑龙江鸡西市密山市抓获,审讯中陈某供认犯罪事实,1月15日凌晨押解回济南并送县看守所羁押,本案告破。

损失19万
“色诱+财诱”让人深陷其中

        2017年12月1日上午9时许,县刑警大队接到崔寨人士陈某报案称:在2017年3月至2017年12月期间,其通过网络游戏认识了一位自称 “史琳(化名)”的上海某大学女大学生。网络交往期间,“史琳”以各种理由骗得受害人微信红包、转账百余笔,累计金额19万余元。
        行骗期间,“史琳”通过盗用她人“生活照”骗取信任,盗用她人“艳照”“不雅照”谋取好感,利用受害者心善的特点,伪造不实病情、事件、救助款项等虚假信息,并以后期“救助款项”到账后加倍返还为诱导,令受害人深陷其中,甚至借钱、贷款帮助“史琳”。因受害者家庭并不富裕,家人在财务问题中发现端倪,要求受害人报案,报案前夕受害人仍不相信这是一起诈骗案件。

真相大白
“美女史琳”竟是200多斤东北大汉

        接到报案后,县局副局长宋尔庆、刑警大队长王钧剑高度重视,指出不能让电信诈骗案件有所抬头,侵害群众直接利益,马上集合优势警力迅速成立“12.1电信诈骗案”专案组,要求以对此类案件“零容忍”的态度,快侦快破,保护群众利益。
        在各相关部门大力配合下,专案组立即赶赴深圳调取网络数据,固定证据。1月8日,专案组分两组赶赴黑龙江采取行动,其中民警崔秀伟、李登玺一组直接赶赴黑龙江开展工作,张晓东、马振一组则率先去北京调取网络数据,后赶赴黑龙江汇合。在黑龙江办案期间,专案组雷厉风行,克服了天气极寒、交通不便等困难,在密山市蹲守2个小时,在黑龙江鸡西市公安局的配合下,将前来上网的犯罪嫌疑人陈某(男,32岁,黑龙江省密山市人)一举抓获,在网络中使用艳照行骗的“美女”实为体重200多斤的东北汉子。

分饰多角
嫌疑人伪造多重身份实施诱骗

        审讯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拒不交代犯罪事实。专案组成员结合掌握的扎实证据,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强大的攻势下,犯罪嫌疑人陈某最终低头认罪,供述了其冒充上海某大学女大学生,骗取被害人19万余元的犯罪事实。
        经犯罪嫌疑人供述,行骗期间陈某兼编剧、导演、演员角色于一身,编造极具诱惑性的理由、信息,一人分饰多角实施诱骗。其中,编造以家庭条件困苦且身患重病的虚假角色“史琳”为主体,承载了与被害人在网络中交流互动的主要任务,并冠以将会获得救助资金35万元的虚假信息,围绕该角色编织各种谎言,骗取受害人钱款;编造“史琳”闺蜜角色为辅助,帮助塑造“史琳”这一人物的真实性,并在后期将闺蜜“编死”,借机骗取钱款;编造“史琳”律师角色为辅助,帮助塑造“史琳”获得35万元救助资金信息的真实性,诱骗被害人上当。

法网恢恢
公安民警侦破能力技高一筹

        案件的侦破得益于县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准确指挥,专案组人员的默契配合和不破案件誓不罢休的决心。
        在陈某行骗过程中虽利用网络、电信等手段的特性,并在事发后删除有关证据,企图逃避法律责任。但是,公安民警同志技高一筹,为落实证据跑遍祖国南北,为抓捕疑犯不畏严寒,在惩治犯罪的道路上坚定不移,在惠民安群的工作中砥砺前行。
        法网恢恢,罪恶终会落网归案。在此也提醒广大群众,不要轻易相信电信网络中的诱惑,提高警惕,远离陷阱,防范于未然。 (张琦 程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