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285 更新时间:2023-05-22

区委编办加强文物保护机构编制保障

        本报讯 为推动全区文物保护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区委编办在机构优化、强化力量、明晰权限上持续发力,充分发挥机构编制服务保障作用。
        牢固树立“文化强区”的理念,区级层面,在区文化和旅游局加挂区文物局牌子,压实主体责任;成立区文物保护中心,强化专业队伍建设,提升工作能力。街镇层面,统筹推进文物保护体系建设,均设置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做好文化宣传、文物保护等相关工作,夯实基层管理基础。以党政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试点为契机,加强机构编制资源统筹,先后为文物保护相关部门(单位)核增事业编制20余名,下沉街镇相关事业单位编制14名,切实强化文物保护工作力量。同时,针对基层文物保护人才紧缺情况,在制定用编进人计划时,优先保障文化领域和基层一线需求,有效缓解了文物保护工作人员短缺问题。 结合文物保护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文物保护相关职责,共细化分解文物保护部门主要职责5条,内设机构职责14条,制定流程标准和岗位规范14个,厘清部门间职责分工9项。同时,将相关工作落实情况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切实提高相关部门主动履职能力,推动形成工作合力,助推文物保护和考古事业高质量发展。                                                 (郭丹丹 刘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