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474 更新时间:2023-05-19

济阳区坚决打击违法用地行为依法拆除“违建厂房”

         本报讯 为切实保护耕地,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近日,区自然资源局、回河街道行政执法中队及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合力依法强制拆除西药王庙村一处违章建筑。
         2022年1月,我区回河街道西药王庙村村民王某某,在未经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本村集体土地1703.27平方米建设厂房,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第四条、第三十五条、第四十四条和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区利用卫片监测发现违法行为后,依法向王某某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因其未按期改正,区自然资源局依法移交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查处。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实后,依法对王某某作出行政处罚,责令王某某将非法占用的1703.27平方米集体土地退还给回河街道西药王庙村委会,拆除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处1456924元罚款。但王某某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故行政执法部门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最后,区人民法院下发《行政裁定书》,准予执行济南市济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作出的济综执处罚字 (2022) 5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处罚内容,对拆除非法占用的1703.27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等内容由济南市济阳区回河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5月10日,对该违章建筑依法进行拆除。
         下一步,我区将继续坚持自然资源保护“零容忍”的态度,加大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力度,严格常态化管理,及时发现、制止乱占耕地建房等行为,牢牢守住耕地红线,保护土地资源。同时,呼吁广大居民,提高依法用地意识,为维护我区良好的用地秩序贡献一份力量。                                    (通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