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济阳英才”系列人才评选申报公告
第八批济阳区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申报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队伍建设,按照济阳区《关于大力实施“人才驱动战略”助力济南携河北跨的意见(试行)》(济阳发〔2017〕5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对第八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评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专业技术拔尖人才10人,主要从全区科研、工农业生产、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中选拔。评选范围主要包括:本区范围(含垂直管理单位)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中从事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的人员;各类企业和新经济、社会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的人员;其他行业中从事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的人员。
国家公务员、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列入选拔对象,但在公安、检察院、法院、党校等单位从事一线专业技术研究工作的可以申报。
二、评选条件
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必须坚持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精神,在行业内威信较高,近五年(2014年以来)取得突出成绩,年龄一般在55周岁(1964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
1.获得1项市二等以上或2项市三等以上科技进步奖的首位人员,获奖项目非首位人员须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并在该项目中起了重要作用。
2.获得市优秀设计三等奖以上奖项,并取得较大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首位人员。
3.在工农业生产中,引进、开发和推广应用先进技术,解决重大技术问题,取得较大经济效益的人员。
4.取得一项以上发明专利或两项以上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的人员。
5.是我区某一行业或学科的学术带头人,并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过3篇以上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或在市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过5篇以上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或出版过1部以上有较大影响的专著。
6.从事教学工作成绩突出,在全市有一定影响,在全区有较高声誉的人员。
7.从事医疗、疾病预防、保健工作成绩突出,在全市有一定影响,在全区有较高声誉的人员。
8.从事文化、新闻工作成绩突出,对精神文明建设有重大贡献,在全市有一定影响,在全区有较高声誉的人员。
9.在其他专业技术领域做出重大贡献的人员。
三、扶持政策
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每2年评选一次,管理期为2年,在管理期内,主要享受以下扶持政策:
1.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申报的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和补贴,在同等条件下,所在单位及有关部门应优先安排。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科研成果的开发应用,在政策、经费等方面给予优惠和支持。
2.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要支持其参加学术交流活动,以便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内外学术、技术、管理前沿信息动态,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3.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在管理期内,经考核合格,给予每人每年10000元人才津贴,每年享受一次免费健康查体。
四、申报方式
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选拔的方式组织实施。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申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专门人员对其申报资格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填写申报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济阳区第八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申报表》,一式两份。
2.撰写申报报告(主要内容:个人基本情况、工作简历、思想政治表现、近年来的突出成绩和贡献、获得的主要荣誉、目前担负的主要科研课题、工作任务及进展情况等,2000字左右)。
3.近五年以来获得的奖励证书、发明专利证书、在各级刊物发表的学术文章等。
以上《申报表》和有关材料报济阳区人社局(政务中心704房间)。
五、有关要求
1.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标准推荐人选,真正把优秀人才推荐上来。对上报人选的材料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保证真实、准确、客观,严防弄虚作假、虚报业绩。
2.各镇(街道)和有关单位要迅速扎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明确评选工作的安排部署、条件和程序。
3.申报人请于12月5日前,将有关材料报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科(政务中心704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yrcfwk@163.com。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联系人:吴璠、张燕清,联系电话:84238716。
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26日
第二批济阳优秀企业家申报公告
为充分调动全区广大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企业家队伍为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多作贡献,根据《关于大力实施“人才驱动战略”助力济南携河北跨的意见(试行)》(济阳发〔2017〕5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开展第二批济阳优秀企业家评选工作,现提出如下公告。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本次共评选济阳优秀企业家10名,评选范围为在济阳行政区划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不含外商投资企业)负责人(董事长、主席、CEO、总裁、总经理、厂长等)。
申报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积极服务社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社会公德,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
(二)企业重视人才工作,在招揽人才方面做出较大贡献。
(三)企业家所在的企业原则上为“四上”企业,具备一定的投资规模。对企业家的业绩考核主要根据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利税、安置就业等各项指标,结合不同行业特点进行综合考虑。
(四)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无违规经营、无违法违纪现象;企业环境考核达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较好,近三年来无安全生产重大事故。
(五)企业社会信誉度高,连续两年以上担任企业负责人(原则上为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30%),并取得下列成绩之一者:
1.所在企业近两年纳税均达到:工业企业100万元(高新技术企业50万元)以上,流通企业50万元以上,建筑企业1000万元以上;
2.所在企业近两年出口创汇200万美元以上;
3.所在企业具有研发团队,研发成果对行业或地区经济具有一定的推动作用;
4.所在企业获得省级以上著名品牌、驰名商标;
5.所在企业在实施再就业工程中做出突出贡献,安置下岗失业职工达到20人以上,且经营状况良好。
二、申报方式
济阳优秀企业家的选拔,采取企业申报、济北开发区经发部和各镇(街道)经发办推荐、区工信局审查的方式进行。各镇(街道)经发办根据选拔条件,对拟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进行初步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组织企业填写申报材料,上报区工信局。推荐人选需呈报以下材料:
1.填写济阳优秀企业家申报表。
2.撰写申报报告(个人基本情况、工作简历、近三年来的突出成绩和社会贡献、获得的主要荣誉、先进事迹等),及有关证明材料。
3.有关部门推荐意见。
三、主要扶持政策
1.济阳优秀企业家每2年评选一次,管理期为2年,在管理期间,每人每年享受10000元的人才津贴,每年享受一次免费健康查体。
2.济阳优秀企业家做出突出贡献的,可推荐为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3.将优秀企业家纳入全区高层次人才储备库,适时举办企业家研修班,组织企业家到先进地区、知名高校考察学习,定期召开座谈会,发挥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的作用。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资料,济北开发区管委会、各镇(街道)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申报信息填写完整,附件及证明资料齐全,内容真实有效。
(二)济北开发区管委会、各镇(街道)要迅速、扎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做到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都要知晓政策并积极申报。
(三)申报人将书面资料报送至属地,再由济北开发区经发部、各镇(街道)经发办统一报送至区工信局,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12月5日。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区工信局联系,联系人:许荣潭;联系电话:0531-84241086。
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11月26日
第三批济阳乡村之星申报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人才在引领和服务乡村振兴中的作用,按照济阳区《关于大力实施“人才驱动战略”助力济南携河北跨的意见(试行)》(济阳发〔2017〕5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对第三批济阳乡村之星选拔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范围
济阳乡村之星的选拔范围,是在济阳区农业农村一线工作的新型职业农民、社会服务型人才和技能带动型人才,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推荐人选身份界定为非公职人员(即非公务员、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
(一)新型职业农民:包括从事种植、养殖等农业生产,从事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农业经营和产前、产中、产后中介与技术服务的人才。
(二)社会服务型人才:包括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从事涉农电子商务、乡村旅游、文化体育、法律服务等工作的各类人才以及民间艺人等。
(三)技能带动型人才:包括生物育种、智能农业、农机装备、生态环保等领域科技带头人以及各类能工巧匠等。省、市、区命名表彰过的优秀农村实用人才,不参与提名。
二、选拔条件
济阳乡村之星选拔条件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积极服务乡村振兴,积极参与“脱贫攻坚”,热心公益事业,群众公认度高,社会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生产型:具有专业特长,直接从事或经营管理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行业,所领办或服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本区内生产规模较大、经济效益较好、辐射带动能力突出。
(二)经营型:具有较强的市场经济意识,善于捕捉市场信息,在农业企业经营管理及农副产品营销中业绩突出,能够带动当地产业发展,社会影响较大。
(三)技术服务型: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获得国家专利或取得其他重要科技成果,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创造较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四)技能带动型:具有一技之长或特殊技艺,知名度高,善于吸纳和利用现代科技充实自己,不断将民间技艺转化为生产力,坚守非物质文化提升力,属全区同行业技术权威或业内水平领先的农村能工巧匠。
(五)社会服务型:在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带领农民群众共同致富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或对农村公益性、服务性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农村医生、文体艺术)的人员。
三、选拔程序
济阳乡村之星的选拔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专业评审、组织审定的方式进行。在依照选拔条件进行考察的基础上,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共同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各镇(街道)农业综合发展中心负责具体申报工作。
各镇(街道)组织符合条件者申报,开展遴选、初审。对初步遴选出的推荐人选,上报前征求本级纪委、计生、环保、公安等相关部门意见,重点是要对推荐人选的资格条件、申报材料等进行要件审查,产生推荐人选。推荐人选需呈报以下材料到区农业农村局:
1.《第三批济阳乡村之星申报表》。
2.撰写申报报告(个人基本情况、工作简历、近年来的突出成绩和贡献、获得的主要荣誉、在所申报领域中的先进事迹等),及有关证明材料。
3.有关部门推荐意见。
四、扶持政策
济阳乡村之星每2年评选一次,管理期为2年,选拔人数为20名。在管理期内,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对乡村之星进行日常管理及服务。对乡村之星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情况进行年度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可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的人才津贴,组织一次健康查体。在推荐参与省、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评选时,优先从济阳乡村之星中推荐。
五、有关要求
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资料,不得空项、漏项。各镇(街道)要按照要求对申报资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申报信息填写完整,附件及证明资料齐全,内容真实有效。
请各镇(街道)于12月5日前,将推荐人选有关材料报济阳区农业农村局。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区农业农村局联系。联系人:刘莹莹,联系电话:84232418
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11月26日